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对谢乐浠等4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2-20 浏览次数:

 

谢乐浠,女,学号1864300088,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8级会计181班学生。

经调查核实,该生于201902月办理休学,休学期满后2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经复查后不合格。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二)款和《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三)款之规定,学校决定对该生作退学处理。

 

朱江月,女,学号1664300180,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7级会计171班学生。

经调查核实,该生于202009月办理休学,休学期满后2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经复查后不合格。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二)款和《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三)款之规定,学校决定对该生作退学处理。

 

ZHUSUPBEKOVA ALINA,女,学号1600007003,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中法)专业2016级中法162班学生。

经调查核实,该生于201807月办理休学,休学期满后2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经复查后不合格。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二)款和《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三)款之规定,学校决定对该生作退学处理。

 

刘嘉琪,女,学号1865500282,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8级工商184班学生。

经调查核实,该生于202010月办理休学,休学期满后2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经复查后不合格。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二)款和《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三)款之规定,学校决定对该生作退学处理。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教务处学籍科陈述和申辩。

 

教务处联系人:李老师                            

教务处联系电话:020-39366139(办公时间)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行政东楼后座630     综合办:020-39366799

学工办:020-39366267   教务办:020-39366419   学科与研究生办:020-39366453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广州大学管理学院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