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0〕 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基础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专业研究生和指导教师:
为鼓励研究生围绕重要科学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发掘创新潜能,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切实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我校今年将继续开展广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1、项目申请面向我校全日制学籍内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项目以两学年为完成期限。“基础创新”项目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
2、2020学年全校拟资助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70项(博士生20项,硕士生50项)。基础创新项目侧重支持理工类学生,理工类项目受资助比例不低于资助总项目的2/3。
3、申请者须具备申请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学习成绩良好。申请者提出的研究课题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和支持。申请者导师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在其导师指导下,围绕本专业重要科学理论和学科前沿、热点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以此项目的研究为基础,形成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最终成果。
4、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一个研究生项目。有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的情况和行为,不能申报该项目。
5、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在研计划项目不能超过2项。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个人申请
在导师指导下,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根据《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详细填写项目申请书及项目预期取得的成果(包括预期发表论文数量、刊物级别等)(附件1,纸质版一式六份),提交导师、学院审核。
2、导师审核
导师要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从事高水平科研,开拓学术视野,充分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争创高水平成果。
3、学院初审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核研究生申报人申请资格,成立专门评审专家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硕士“基础创新”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按照相关比例,各学院上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项。
经所在学院组织初评无异议并签署意见后,于11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1、签章齐全、一式六份)、《2020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行政西后座319),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微信发送至研究生院陈琴。
4、研究生院复核申请人资格,并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公布。
三、资助金额与经费管理:
硕士基础创新项目,每个项目拟资助1万元;博士基础创新项目,每个项目拟资助3万元。资助经费分批拨付。对超期未完成或中期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收回已拨经费。
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与项目开展有关的项目调研、学术会议、资料印刷以及学术论文发表等费用。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广州大学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四、 结题要求与验收
1、2020年基础创新项目结题时,博士研究生须在SCI/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录用为准);
硕士研究生须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录用为准)。
2、项目研究成果的第一作者为研究生本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广州大学”。且注明“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编号)资助”。否则将不能作为结项验收依据。
3、收录期刊以论文发表(已录用)的当年或前一年度数据库为准。学术论文发表以检索证明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SCI/SSCI检索证明自行到图书馆办理。
4、自项目批准立项日期之后的研究成果才能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论文的收稿日期应在项目批准日期之后。
5、项目完成后,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和已发表学术论文成果及证明报送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查验收,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结题工作。
五、其他说明
1、项目申报人必须按项目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开展研究,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要发生变更,必须及时出具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情况,及时报研究生院审批,经批准后方能做出相应调整。若未经报批,擅自对项目进行更改,研究生院将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同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收回已拨经费。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应积极给予关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监督。
2、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研究生院将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根据《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中期检查不合格或未能达到项目结题论文成果要求,视为未能完成项目,自动终止该项目的资助,对已拨付的费用,研究生院保留追缴的权利,并视情况减少相应导师和学院下一年度的立项名额。
附件:
1、2020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申请书
2、2020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3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936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