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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2024年管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创新能力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

各相关研究生和指导教师:

为鼓励研究生围绕重要科学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切实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我院将在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基础创新”和“广州研究”项目基础上,做好研究生创新能力院级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与要求

1、本次项目面向2023年我院已申请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含“基础创新”和“广州研究”),但尚未获得校级立项的全日制学籍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项目一般以1年为完成期限。这次学院资助项目14项,其中博士项目5项,研究生项目9项(附件1)。

3、申请者提出的研究课题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和支持。申请者导师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在其导师指导下,围绕本专业重要科学理论和学科前沿、热点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以此项目的研究为基础,形成高水平学术成果。

4、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一项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同一培养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申请1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育项目,如完成效果优秀,可考虑持续资助。有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的情况和行为,不能申报该项目。

5、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在研资助项目不能超过2项。

二、资助金额与经费管理

博士基础创新项目,每个项目拟资助0.5万元;硕士基础创新项目,每个项目拟资助0.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支持项目调研、参加学术会议、资料印刷等,使用须严格遵守广州大学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在事前到学科办填写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培育项目资助表进行备案(附件3)。

 

三、结题与验收要求

1、结题时须在学科领域重要学术会议报告论文1次,或在科睿唯安JCR分区Q2区以上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投稿论文1篇。

2、项目结项成果研究生须为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广州大学,且投稿时必须注明“本论文由广州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培育项目资助”字样,否则将不能作为结项验收依据。

3、学术会议报告以会议通知证明为准。投稿论文以期刊投稿进度为准。

4、项目完成后,申报人填写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结题报告(附件2),连同研究生成果及证明材料(如学术会议报告证明、已发表学术论文成果及检索证明)报送所在管理学院学科办,学院统一组织结题工作。

五、其他说明

1、项目申报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表列明的研究内容、项目期限、成果形式等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过程中,确需调整项目计划、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学院,经批准后方能做出相应调整。若未经报批,擅自对项目进行更改,造成项目实质性变更的,学院将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同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收回已拨经费。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应积极关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监督。

2、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学院将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对超期未完成或中期、结题审核不合格的项目,视为未能完成项目,自动终止该项目的资助,对已拨付的费用,学院保留追缴的权利。

 

 

 

 

附件:

1. 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培育项目汇总表

2. 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结题报告

3. 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培育项目资助表

                               管理学院

                           202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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