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相关规定,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科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工商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整个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工商管理学科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小组,负责考生的综合考核工作。
3、成立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申诉电话为020-39341923/020-39366019,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疑问和申诉。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1、初选
由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三个部分进行评分,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基本素质所占分值分别为30分、40分、30分,初选总分为100分。每位专家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该部分的最终成绩,三部分成绩之和为考生初选成绩。
考核结束后,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按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初选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复选。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拟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3:1。初选结果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广州大学管理学院网站上公布。
2、复选
包括专业测试和学术报告两个环节。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为百分制,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按一级学科组织。
专业面试主要侧重于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科研能力的掌握情况,由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由面试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束后,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专业测试情况记录表并附综合考核小组各专家签字的评分表。
(2)学术报告
每名考生需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由综合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
学术报告包含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20分)、研究能力(包括研究经历、研究方法及手段、研究成果、创新能力、表达能力等,60分)、研究工作设想(10分)、其他(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10分)等方面情况的考核。由每位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学术报告成绩。
学术报告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束后,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考生学术报告情况记录表并附考核小组各专家签字的评分表。
3、录取
专业测试和学术报告两部分成绩,按各50%进行折算后相加,得出的最终成绩为复选成绩。
按照考生初选成绩占30%,复选成绩占70%合计,得出考生总成绩,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结合导师招生指标数择优录取。
考生复选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时间安排
1、初审
2023年4月18日,对申请人的原始证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学术报告
时间:2023年4月25日。
报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后座629。
3、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
面试及学术报告结束后一周内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考生复选阶段需提供审核的材料
非应届考生需准备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和硕士毕业证;应届考生准备身份证和研究生证,以备查验。
广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