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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学年度广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 15:32:18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0学年度广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广州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专业研究生和指导教师:

为鼓励研究生关注广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和历史问题,引导研究生走向社会实践、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研究,我校今年将继续开展广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1、项目申请面向我校全日制学籍内的研究生,原则上只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

2、项目验收是以学位论文为依据,学位论文题目必须与其立项项目名称相同或相近;项目资助经费为年度经费,如不能按时在该学年第二学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将自动取消该项目的资助。

3、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在其导师指导下,围绕广州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某一领域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并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确立选题,以此项目的研究为基础,形成学位论文的最终成果。

4、每个研究生只能申报一个研究生项目。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在导师指导下,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根据《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填写《2020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经所在学院初评并签署意见后,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1、签章齐全、一式六份)、《2020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行政西后座319),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微信发送至研究生院陈琴。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资助金额与经费管理

每个项目拟资助金额为0.5万元。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广州大学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四、  组织实施与结题验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按项目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开展研究,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要发生变更,必须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报研究生院批准。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应积极给予关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监督。

2、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研究生院将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项目负责人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报送研究生院审查验收。

4、对未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完成项目任务的,视为未能完成项目,自动终止改项目的资助。

 

附件:

1、2020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0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3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9366200)